对于想要出海到美国的企业而言,若涉及建立当地供应链公司或委托代加工厂进行底料类加工,必须全面遵循美国关于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准的相关法规。
美国各州有部分自己特殊的规定,但大多遵循联邦法规,因此品牌出海美国应当事先了解联邦规定,再根据出海的具体地方详细了解当地特殊法规。本篇文章先来介绍联邦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准的相关法规,供大家参考了解。
一、食品标签标准
(一)
标签基本要素
1、主展示面板
主展示面板适用于包装形式的食品,是指在零售的常规展示条件下应展示或检查的标签部分。
主展示面板的面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长方体包装,如果其一个完整的侧面可以被视为主要展示面,则该面的高度乘以宽度即为面积;
(2)对于圆柱形或近似圆柱形的容器,其面积为容器高度乘以周长的 40%;
(3)对于其他形状的容器,其面积为容器总表面积的 40%。
2、包装食品信息面板
位于主展示面板右侧,字体高度不小于 1/16 英寸,若包装过小可申请豁免或使用替代方式,如附页、电子标签。
(二)
强制标注信息
1、成分名称
(1)以常见或常用名称按重量占比从大到小的顺序列在主要显示面板或信息面板上。
(2)当这些成分的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 2%时,且在成分说明的末尾附有适当的量化说明(例如“含有____%或更少的______”或“少于____%的______”),则不需要适用降序列明。
(3)除法规另有规定,标注的配料名称应是具体名称,而非集合(通用)名称。
2、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及营业地点
(1)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必须显著标明制造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及营业地点。
(2)对于公司而言,要求提供制造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这一规定仅以公司的实际名称为准。
(3)如果食品并非由标签上所列人员制造,则该名称应加上表明此人与该食品之间联系的表述。(4)地点名称的陈述应包括街道地址、城市、州和邮政编码。对于非消费品包装,邮政编码应出现在标签或标签说明(包括发票)上。
(5)如果不在其主要营业场所而是在其他地方制造、包装或分销食品,则标签可以注明主要营业场所,以代替该食品实际的制造、包装或分销地点,但此类说明不得有误导性。
3、食品营养标签
强制标注营养素:能量与脂肪、其他核心成分、维生素与矿物质
4、食品营养成分声称
l 营养声称的分类与定义
(1)明示声称:直接描述营养素水平,如 “low calorie”“contains 100mg calcium”;
(2)暗示声称:间接暗示营养素含量或健康关联,如 “healthy”“rich in fiber”;
(3)相对声称:间接暗示营养素含量或健康关联,如 “healthy”“rich in fiber”。
l 标签规范
若食品营养素超过以下阈值,需紧邻声称标注 “See nutrition information for __ content”:

5、食品标签警示、通知和安全处理声明
(1)自加压容器食品
(2)高蛋白减肥产品
(3)含铁膳食补充剂
(4)含洋车前子壳的食品
(5)未杀菌果汁
(6)带壳鸡蛋
6、膳食补充剂的营养标签
7、特殊食品
l 适用范围
(1)指满足特定生理、病理、年龄或特殊健康状况的饮食需求。
(2)包括低过敏原食品、婴儿食品、减肥或维持体重的食品,以及通过添加营养素强化的食品。
l 标签声明要求
(1)低过敏原食品
· 需标注所有成分的通用名称及含量。
· 若成分来源不明确,需在名称中注明具体来源。
· 若通过加工改变过敏原属性,需说明处理方式及效果。
(2)婴儿食品
· 多成分食品需列出所有成分的通用名称。
· 成分来源不明确时,需注明具体植物或动物。
二、食品添加剂注意要点
(一)
定义
21 CFR Part 170中规定:
食品添加剂包括所有未被《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01(S)豁免的、具有明确或有理由认为合理的预期用途的,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食品的一种成分,或者影响食品特征的所有物质。
(二)
分类
美国食品添加剂分为直接食品添加剂、次级直接食品添加剂和间接食品添加剂,除此之外,还有色素添加剂。
1、色素添加剂
色素添加剂必须按照上市前批准程序进行审批后才能使用。对批准的所有色素添加剂按照是否需要进行认证可以分为两大类:免于认证的色素添加剂和需要进行认证的色素添加剂。
免于认证的色素添加剂通常是从植物或者矿物质中提取的色素添加剂。
需要认证的色素添加剂包括合成的有机染料、色靛或者颜料。
2、直接食品添加剂
直接食品添加剂也就是我们常规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如食品防腐剂、营养强化剂、pH调节剂、抗结剂、香料及相关物质、配料等。
3、次级直接食品添加剂
次级直接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入,但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如酶制剂、离子交换树脂等。符合法规要求的次级直接食品添加剂可以安全地用于食品加工。
4、间接食品添加剂
间接食品添加剂不直接添加到食品中,而是通过迁移进入食品中,如食品包装材料可用物质。21 CFR Part 178介绍了间接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总体规定,以及各种食品包装材料物质如粘合剂剂和涂料成分、纸和纸板成分、聚合物、助剂和消毒杀菌剂等的使用规定。
5、临时允许使用的添加剂
在21 CFR Part 180部分规定了临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与食品接触的物质。这类物质用于食品中有一定的历史,但人们对它的安全性和功能性有新的疑问,而这些疑问暂时得不出结论,在得出结论前可认为这些物质是无害的,继续使用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包括丙烯腈共聚物、甘露醇、溴化植物油、糖精及其铵盐、钙盐和钠盐。
6、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
除上述食品添加剂外,还有一类特殊的物质,那就是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物质)。
三、监管机构及食安申报
1、监管机构
(1)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负责执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等,对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方面进行监管;
(2)美国农业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 主要负责肉类、禽类及蛋类产品等相关监管。
2、食品安全申报机构:FDA
中国企业品牌出海美国,需严格依据 21 CFR 相关章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准确分类与合规使用,明确直接添加剂、间接添加剂、色素添加剂等各类别的审批要求与使用限制;
在标签标注方面,应按照 21 CFR Part 101 的规定,规范主展示面板、成分表、营养标签等内容的标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且符合格式要求。
此外,还需明晰 FDA 等联邦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申报等工作,以保障企业在美运营的合规性,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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