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添加”成历史!食品标签新规发布,商家宣传上还有这些雷区要避开!

2025-04-25 09:22:00 作者 : 中申律师

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GB 771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新规,针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标签提出多项颠覆性要求,过渡期2年,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新规背后传递着怎样的监管风向?除了“零添加”“不添加” 等营销话术被全面禁用,商家在宣传上还需注意哪些雷区?


一、禁用“零添加”,营销话术回归事实陈述


新规明确禁止使用 “零添加”“无添加”“不添加”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这意味着,以往商家常用的“零添加防腐剂”“无添加蔗糖”等宣传将彻底消失。


原因如下:

1、科学层面:许多食品本身无需添加防腐剂(如高温灭菌产品),但标注“零添加”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不添加=更安全”,实则违背科学常识。

2、法规层面:添加剂、污染物等法律禁止添加的物质,不得使用“无”“不含”等声称。例如,某饮料标注“零添加塑化剂”,但若塑化剂本就不允许存在,则属于违规。


法条指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4.2.1 使用“无”“不含”等词汇时,其相应配料或成分含量应为“0”,其他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含量声称同义语见A.5。

4.4.2.2 不得使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等词汇;其他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不添加”相关同义语见A.5。 

A.5.3 含量声称同义语

★等同于“不含”“无”的同义语:“零(0)”“没有”“0%”“未含”“零(0)含量”“含量为0”以及与上述内容本质相同的用语。
★等同于“不添加”“不使用”的同义语:“未添加”“零添加”“无添加”“未使用”“没加”“没用”“没使”“没使用”“未用”以及与上述内容本质相同的用语。


二、这些内容碰不得,宣传文案 “四条红线”


1、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科学常识: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种成分或配料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

2、禁止贬低同类产品:如“其他酸奶都有添加剂,只有我们无添加”。

3、避免误导性设计:不得通过字号大小、色差等方式混淆食品属性。例如,某零食包装用大字突出“巧克力”,小字标注“风味”,可能被判定为误导消费者。

4、规范语言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繁体字、拼音等可辅助标注,但不应喧宾夺主。


法条指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科学常识、违背公序良俗、贬低其他食品、封建迷信等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等欺骗性的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色差、版面设计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5 不应以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种成分或配料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功效)。 

3.6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邮箱、网址除外),可以同时使用繁体字、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文。 


三、标签内容更透明,这些信息须“显形”


1、特殊名称需“澄清”:若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如“植物肉”),必须在同一版面用同等字号标注真实属性(如“植物蛋白制品”)。

2、含量声称要“较真”:使用“无”“不含”时,对应成分含量必须为0(如“无糖”,需含糖量≤0.5g/100g);强调某成分“低含量”时,需明确标注具体数值(如“低盐”,应标注含钠量的具体数值)。


法条指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2.2 在食品属性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可同时标示食品的“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等名称。当上述名称中含有易使消费者误解、混淆食品属性的文字或词语时,应在属性名称同一展示版面的临近位置使用不大于属性名称的字高且与属性名称相同的字体、颜色进行标示。 

4.4.2 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7 食品声称。食品声称应能真实、准确地描述食品、食品配料或成分的特征、特性与特点。我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四、商家自查建议


1、逐步停用“零添加”等系列话术,如使用“无”“不含”等词汇时,应确保此成分在最终售卖产品中含量应为“0”,且不属于不允许添加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

2、避免使用涉及保健功能(功效)的宣传文案,包括宣传产品中的某种成分或配料具有保健功效。

3、谨慎使用“擦边球”类模糊表述,如宣传“纯手工”“天然”等描述时,应确保文案内容属实,可提供相关凭证佐证。

4、在过渡期内完成食品标签模版优化,确保食品名称合规、配料表内容完整(包括致敏物质强制标示)、字体颜色符合新规要求等,强化产品真实属性标注,减少消费者误解。



新规的核心是“去伪存真”,让食品标签回归信息传递本质。未来,消费者有望告别五花八门的营销套路,通过更清晰、科学的标签做出理性选择。商家也需转变营销思路,用产品力赢得市场,获得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