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迁徙,离我们有多远?
目前,公安机关正抓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相关改革文件正报国务院审批。
然而,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政府却宣布今年将严控“外地生源或外地高校毕业生”进京,朝阳区更是“原则上不审批”(7月9日《中国青年报》)。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市政府的这一态度和做法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同时也再次将户籍改革这一议题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自由迁徙,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不可否认,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户籍制度曾经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其所具有的弊端和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无论民心所向,还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户籍改革都是大势所趋。早在几年之前,就有人炮轰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认为户籍制度应立即取消。2004年年末,北京某知名教授上书全国人大,认为从1958年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不仅违背了宪法关于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基本宪义,也导致农民在教育、医疗、社保、税费、金融甚至选举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种种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阻碍了农村人口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进程,并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从法理上说,歧视性的户籍管理政策的确说不通。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因为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一旦取消对进城农民的户口管制,本来限于城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公共资源将极度短缺,甚至会对城市带来破坏性冲击。这其中的道理是很明显的:在城乡收入和福利差距如此巨大、城市化严重滞后的条件下,户籍制度如果立即取消,城乡制度完全一体化,大量人口的涌入必然导致城市陷入混乱和崩溃。
因此,户籍改革还须循序渐进,户籍制度更不能立即取消。几年前,河南郑州曾大力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城市户籍四处派发,后迫于市场的压力不得不叫停。由此可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不是单纯的户口迁移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通盘考虑,审慎而又稳妥地推进,不能幻想一蹴而就。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句熟得不能再熟的话,或许可以用来回答我在文首提出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在举国上下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户籍改革循着法治轨道逐步推进的当下,北京市政府这种限制“双外生”进京的“不和谐音”能不再传到我们的耳朵。

